导语:这是转载凤凰新闻网中的一篇文章,文章标题后面原本没有问号.是转载时特意加上去的.转载的意图是提醒读者在当下信息时代要学会甄别信息真伪,尤其在科普信息方面,不要被伪科学所蒙蔽。如本文,标题很噱头,不过,但凡对艾滋病基本知识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被艾滋病患者咬而感染艾滋病的机率几乎相当该人在路上行走时被天上掉下来的飞机砸中身亡的概率。这种情形真要造成感染,必须满足几个条件:1、艾滋病人口腔有破溃而且流有大量血液;2、恰巧此时咬伤一个未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而且咬伤有一定的面积和深度;3艾滋病人口腔中流动的血液基本上经咬伤部分进入了被咬者的体内。综上,可以判断此文标题及内容非常缺乏科学严谨性和常理性,我更相信犯罪嫌疑人是之前就已经感染上了艾滋病病毒。

就因见色起意,在强制猥亵妇女的过程中,40多岁的聋哑人林某被这名妇女咬了一口。可能就因为这一口,他染上了可怕的艾滋病。日前,沙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强制猥亵案。

  年3月11日傍晚6点时多,被告人林某驾驶着二轮摩托车沿国道线,从沙县青州镇涌溪村往沙县青州镇方向行驶时,看到正在路上独自行走的被害人刘某。随后,在青州镇高速路口附近路段,被告人林某将被害人刘某劫持至附近一废旧平房内,对其胸部及下体进行猥亵,并对刘某进行殴打。

  当晚8点多,被害人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被告人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暴力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林某系聋哑人,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能自愿认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对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同时,在实施强制猥亵的过程中,被告人林某想用嘴去亲吻被害人刘某。由于刘某的手脚被控制,只能用嘴在被告人林某的嘴唇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并咬出了血。令被告人林某没想到的是,在被采取强制手段过程的身体检查中,他疑似染上了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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